(麻坡20日讯)祖孙三人命丧火海案,死者夫妇涉案的儿子今日被控谋杀和严重致伤外甥女,一旦罪成 ,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
48岁的被告阿兹曼在今日在荷枪实弹警员的押送下,前往麻坡推事庭以及麻坡第一法庭面控。
被告一共面对4项控状,即3项谋杀和1项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
被告先是在麻坡第一推事庭面对首三项谋杀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9日凌晨1时零3分,在麻坡巴莪甘榜也勒丹,分别致死82岁的莫哈末诺亚辛以及其76岁妻子阿拉阿都哈密,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施予不少过12下鞭笞。
被告在通译官宣读完上述控状后,于法官法汀达丽拉面前表示明白控状。
而有鉴于3名死者的鉴证、解剖和化验报告仍需等待2个月的时间,因此推事同意将案件展延至10月24日过堂,且不允许被告保释。
较后,被告被押往麻坡第一地庭,被控于在上述同一时间和地点,严重死者14岁的长孙女诺拉兹玛,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严重武器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对上述控状表示认罪,而法官娜丽曼同意让控方准备好案情报告书,并将此案择订于9月29日下判。
上述火患是本月9日,凌晨1时30分许,在巴莪甘榜峇亚乐当的一间甘榜木屋发生,3名死者分别是82岁的莫哈末诺亚辛及其76岁妻子阿拉阿都哈密,以及11岁的孙女诺拉德蕾娜;14岁的诺拉兹玛则受伤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