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日前涉嫌醉驾并撞伤2名中学生后逃逸,一名超市男员工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惟表示不认罪,案件择定9月12日过堂。
现年25岁的被告奥兹比瑙(来自沙巴),被控于本月6日下午约4时,在晋巷高原交通灯处,在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情况下,驾驶一辆轿车并引发意外,导致一辆摩哆的2名17岁女生受伤。
被告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酒驾造成他人受伤),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少7年,最高不超过10年,罚款至少3万令吉,最高不超过5万令吉。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也可面对吊销驾照不少过7年的惩处。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主控官瓦达依斯哈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一万令吉,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求情时说,他是一名超市员工,每月薪资2000令吉,恳请减少保释金。
推事凯鲁妮莎最终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此案择定9月12日过堂。
被告于日前在驾驶一辆第二国产车Alza时,忽然转换车道并撞及一辆摩哆,导致摩哆上的2名17岁女学生手、脚及额头受伤。
被告撞及摩哆后逃离现场,最终在公众的帮助下,成功在AMJ峇章路段截停该休旅车,警方也逮捕被告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