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 涉嫌从新山一路将6岁女童小家慧掳往雪州峇冬加里并藏匿在一家廉价酒店,31岁男被告梁文胜(译音)今日在新山第三地庭面对掳绑及秘密非法禁锢两项罪行,惟被告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梁文胜被控于今年7月20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在依斯干达公主城位于Eco Botanic的Eco Galleria商场内,在合法监护人即其母亲廖巧欣监护下,将年仅6岁女童廖家慧掳走。
上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掳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
此外,被告也被控于今年7月23日凌晨4时45分,在雪州峇冬加里一间廉价酒店内,非法禁锢6岁女童廖家慧,并试图阻止警方寻获后者。此举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46条文(秘密非法禁锢),一旦罪成,可判监禁2年。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念出上述两项控状后,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柔州总检察署的阿都嘉化副检察司,他指出,掳绑罪行不能给予被告保释,但若法官援引裁量权允准被告保释,建议以每项控状2万令吉保释金,允准被告保释。
他也建议,基于被告是有意为之,不让警方寻获女童及有逃跑倾向,因此也要求保释的附加条件须包括每月向邻近警局报到,以及没收被告护照。
被告代表律师努扎菲拉表示,尽管被告的行为,已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及愤怒,但不应以情绪来决定保释金多寡。
她说,被告将女童带往雪州,并不意味是想逃跑或躲藏,或许是被告不知情大众正在寻找女童。
此案承审法官拉茜达最终允准,被告以两项控状共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保释附加条件包括被告每月须到邻近警局报到、护照被没收,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受害女童。
法官谕令,案件展至9月12日过堂及提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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