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涉及6岁女童廖家慧遭掳走案的31岁男嫌犯,明日先后带往新山和古来法庭提控,共面对15项罪行。
根据柔州警方今晚发布文告透露,警方明日正式提控该名嫌犯,并首度引用恋童癖(Pedo)这个词汇。
柔州总警长古玛今晚发布文告透露,警方日前提交两份调查报告予柔州总检察署后,收到总检察署的指示,将嫌犯提控上庭。
他说,嫌犯共面对7项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琐物品)罪行、4项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8(b)条文(收藏儿童性虐待内容)罪行、各一项刑事法典第346条文(秘密非法禁锢)罪行、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琐物品)罪行、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0条文(获取及拥有儿童色情物品)罪行,以及第15(a)(ii)条文(非肢体上性侵儿童,例如出于性目的而使、导致儿童展现自己身体让他人观看。)
女童廖家慧是7月20日,晚上8时30分,在新山地区一场盆舞节活动上遭掳走。警方逮捕4名男女嫌犯,并经过连日寻找后,3天后即本月23日,凌晨4时许,在雪兰莪峇冬加里的一间廉价酒店寻获廖家慧,并逮捕31岁男嫌犯。
早前被捕的4名嫌犯暂时排除涉案嫌疑,在延扣期届满后获准口头保释,第5名落网的31岁男嫌犯,已经被警方第3次延扣调查。
根据《新海峡时报》昨日报导,31岁嫌犯被认为涉及一个在暗网运作的儿童色情集团。
所谓的暗网,是普通网页浏览器无法进入的网络,经常被用来贩运毒品和武器、分享儿童色情内容、交易被盗资料和假货等。
据了解,警方已邀请鉴证专家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