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 50岁华裔单身流浪汉涉嫌在居銮一个夜市触摸15岁少女下体,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被控,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候审,谕令送入监狱等待案件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何克忠(50岁,译音)被控于7月31日,下午4时15分,在居銮县甘榜巴野夜市触摸15岁受害少女的下体,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少女是陪同母亲前往夜市卖食物,当时少女与被告发生争吵,被告趁机触摸少女下体,少女随后哭著跟母亲说明情况,当天立即向警局报案。
此案主控官丹尼尔慕尼尔基于被告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址,若获保释后可能面对执法单位找不到人的情况,因此要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释。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要求进行审讯。
承审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同意控方的建议,谕令案件展延至9月10日过堂,并要求被告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