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两名印尼籍男子因非法拥有1997枚海龟蛋,而各被判罚款199万70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
除了罚款外,地庭法官艾利思也判处24岁的安都尼斯监禁4个月,29岁的提诺监禁一个月,两人的刑期均从昨日算起。
这两名被告来自西加里曼丹,他们被控于2024年8月2日约晚上7时,在三哩商业中心的一处停车场共同犯下该罪行。
他们在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37(1)条下认罪,并在第29(1)(c)条与第37(2)(a)条下被判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年和罚款2万5000令吉。
案情显示,砂拉越森林机构与古晋海警五区总部的官员在该地点进行联合行动,发现了两名被告。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20个黑色塑料袋,每个袋子里都装有海龟蛋。
被告无法出示任何野生动物管理局的授权,允许他们持有这些海龟蛋。
因此,所有海龟蛋被没收,被告被拘留以进行进一步调查。
进一步调查显示,被告共持有1997枚海龟蛋,这些蛋全部属于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一附表第一部分中列出的完全保护动物,而他们没有野生动物管理局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