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表示,上诉庭推翻高庭误杀罪成判决,改判在2017年霸凌国防大学见习军官祖法汉致死的6名被告谋杀罪成,并被判处死刑,此乃我国司法史上悲伤和严肃的时刻。
“我们谨向祖法汉的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哀悼,他于2017年6月1日不幸逝世,对我国产生深远影响。”
人权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说,虽然该会与死者家属感同身受,亦知晓罪行的严重性,惟人权委会坚决反对使用死刑。
“这不是个有效的解决方案。”
文告表示,死刑是个不可逆转的惩处方式,在司法错误的情况下,不允许犯人改过自新。
文告提及,许多国家皆已认知到死刑并不人道,侵犯了基本人权。
人权委员会补充,有必要强调改过自新的重要性,这可将罪犯改造成为一个负责任和有建设性的人,而改过自新亦可解决暴力行为的根本原因,并通过促进罪犯之间的理解,同理心和社会责任感,帮助防止未来发生类似事件。
“我们对人权的承诺要求我们提倡废除死刑。我们呼吁政府重新考虑死刑的使用,并继续努力建立一个公平、人道和公正的司法体系。”
上诉庭三司在7月23日一致批准控方的上诉申请,推翻6名被告误杀罪成的判决,改判他们谋杀罪成,判处绞刑。
这6名被告分别是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莫哈末纳基、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和阿都哈金。
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纳基、阿菲夫和索比林此前被控谋杀祖法汉,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阿都哈金则被控抵触涉及串谋教唆的刑罚法典第109条文,刑罚相同。
不过,吉隆坡高庭在2021年11月裁决6名被告误杀死者,抵触刑罚法典第304(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长达30年,如果是有致死的意图,则将另加罚款。
控状指出,所有被告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45分至清晨5时45分之间,在国防大学惹拔宿舍的一间寝室犯罪。
21岁的祖法汉于2017年6月1日在沙登医院逝世。其胸部、手部、脚部皆有烫伤痕迹,疑似是遭蒸汽熨斗灼烫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