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夜市小贩涉嫌强奸残疾未成年少女成孕,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件择定于9月18日过堂。
47岁的被告林钦泰(译音)今日于庭上聆听完通译官所宣读的控状后,向承审法官阿布峇卡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与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在3月8日早上8时,在麻坡市区内的一间住宅内的房间,强奸了事发时年仅14岁的受害者,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b)条文和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根据第三项至第五项控状,被告在4月5日早上8时,再次于相同地点对同一名受害者实施性侵犯。
根据第6至第11项控状,被告于4月19日至5月25日期间再次对受害者伸出狼爪。
据了解,被告与受害者的父亲为好友关系,原是邻居的两人相识超过20年,受害者一家搬离原本的住所后,被告经常在每周五早上藉著观赏鱼的理由,到友人家做客。
由于受害者的月经没有准时到来,于5月初检查时发现已经怀孕,并在7月7日向警方报案,而被告也在同日遭到逮捕。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丹尼尔负责检控,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有鉴于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密切,因此为避免仍是学生的受害者遭到骚扰等其他因素,因此被告不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