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涉嫌冒充银行职员,欺骗养母近4万令吉,一名女子今日被控上庭,但否认控状,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38岁的女被告诺哈娜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在推事凯鲁尼沙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2月9日在甘榜阿赖的一间住家单位,假扮国家银行的职员,以缴付贷款手续费为由,透过电话诱导有意向银行贷款的64岁女受害者,分19次转账3万9450令吉到被告的银行户头。
为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年,不超过10年及鞭笞。
被告的代表律师以被告目前离婚,以每日40令吉的餐饮店店员的薪资负担父母的生活费为由,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将案件定于8月19日过堂。
据了解,被告也曾在今年6月21日被控冒充反毒机构官员,欺骗另一名乐龄人士41万6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