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5日讯)孟加拉商人被控强奸12岁继女,惟否认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保释,同时必须交出护照及禁止骚扰受害者,并择定8月12日为案件过堂。
被告现年47岁,与本地人结婚,在怡保地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地庭法官希米雅否认控罪。
被告面对一项控罪,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6月23日中午1时在怡保Malcop花园一间住家强奸12岁继女。
被告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被提控,一旦罪成,将被判至少8年及不超过30年的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0次。
鉴于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检控方古拉杜艾妮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作出保释申请。
不过,被告辩护律师卡拉大维则要求法庭允准被告保释,毕竟受害者目前在社会福利局的保护下,并将与住在沙巴的家人同住。
律师表示,被告在大马居留了约29年,将会住在租赁屋,并原意接受保释附加条件,扣押护照及到附近警局签到。
法官随后决定允准被告以2名担保人及1万2000令吉保释,以及向法庭交出护照、禁止骚扰受害者及每月到邻近警局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