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1日讯)一名女子冒充大马反毒机构官员,“编故事”诱骗一名男子借出逾40万令吉,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30岁的女被告诺哈娜今日在地庭法官罗哈哆面前否认一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9月至今年6月,多次在汉惹拔体育馆附近的一间餐饮店,以一名不存在的反毒机构官员被扣留,且将被调职到东马为由,诱骗64岁的男受害者分阶段交出41万6000令吉的款项。
为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一年,但不超过10年及鞭笞,同时也可被判罚款。
被告在向法官求情时指出,她目前单身,但没有工作,需要照顾患有疾病的母亲。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8月6日过堂。
此案由诺莎兹瓦妮副检察司主控。
根据案情,女被告是去年9月,透过一名男子介绍下,在亚罗亚也认识男受害者。
当时被告冒用他人名字,自称是反毒机构的官员,之后编造故事,博取受害者同情,向受害者借钱,“解救”另一名不存在的反毒机构女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