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涉嫌闯警局试图抢枪,35岁被告苏巴玛廉的代表律师指出,被告被捕时遭警方人员殴打,医药报告仍须1至2个月才出炉。
被告律师蓝极星山度今日在乔治市推事庭作案件管理时提及,有关医药报告出炉后,将提呈副检察司,以检讨被告控状。
因此,推事娜特拉顿将此案订于8月2日过堂
较早前,被告被控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苏巴玛廉是家中3兄弟中的长子,被控于5月18日凌晨4时许,闯入柑仔园警局,试图抢夺站岗警员手中的HK MP5冲锋枪,故意阻碍一名25岁巡长在警局内执行站岗职责,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2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