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 乌鲁地南警局袭警案涉案凶徒的5名家人,因宣扬及支持伊斯兰国恐怖主义,今早被押往新山地庭面对9项与恐怖主义有关罪行,据控方透露,基于此案涉及恐怖主义,料将转往吉隆坡高庭审理。
5名被告皆为杀警凶徒拉丁鲁曼的直系亲属,分别为父亲拉丁英然(62岁)、新加坡籍母亲罗丝娜(59岁)、兄长拉丁容尤拉(34岁)、姐姐法涵索丽娜(23岁)及19岁妹妹玛丽雅。
此案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接受媒体询问时透露,基于5名被告涉及与恐怖主义有关罪行,以及在2012年国家安全(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捕,因此要求法庭不给予5名被告保释。
他也透露,5名被告中,仅有凶徒的兄长(拉丁容尤拉)从事某送货快递平台的送货员,其馀4人没有工作。
“基于此案涉及恐怖主义,预料7月31日在新山地庭过堂后,会将此案申请转到吉隆坡高庭审理。”
根据控状,父亲拉丁英然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在2014年年底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在双溪地南甘榜的拉巴尼路住家,向妻子及4名子女灌输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意识形态,鼓励恐怖主义行为。
上述行为触犯触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与刑事法典574法令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以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则指,拉丁英然被控于相同地点藏有4支气枪,以便为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效劳和支持恐怖活动。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不超过40年,或罚款,以及充公用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资产。
第三项控状指,拉丁英然被控于2014年尾,在相同地点向恐怖组织伊斯兰国领导人阿布峇卡宣誓效忠。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最高40年,以及充公用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资产。
第四项控状指,拉丁英然被控于今年5月17日,上午10时45分至19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述同地点拥有一本与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相关的书籍。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以及充公物品。
兄长拉丁容尤拉面对两项控状,包括被控向恐怖组织伊斯兰国领导人阿布峇卡宣誓效忠,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
另一项控状则指他于今年5月17日,上午10时45分至19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述同地点拥有一个含有恐怖组织伊斯兰国资料与活动内容的硬碟,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
3名女被告各面对相同控状,即对相关涉及恐怖犯罪行为,未如实供证。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130J(1)(a)及130G(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
上述案件是5月17日发生,一名21岁蒙面男子持刀闯入乌鲁地南警局行凶,导致两名警员阿末阿扎和莫哈末沙菲克殉职,另一名警员莫哈末哈斯夫中枪受伤,凶手则被警员开枪毙。
警方在案发后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逮捕凶徒的5名家人助查,年龄介于19岁至6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