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6日讯)一名技师拥有偷来的名牌拖鞋,被警方逮捕调查再验出吸毒,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时认罪,判罚5000令吉。
不过,被告因无法缴付罚金,因此被带往居銮监狱服刑。
被告诺拉祖安(37岁)被控于本月12日下午4时,在永平警局被发现拥有一双从一间商店偷取的名牌拖鞋,并且知道有关物品是赃物,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不诚实收取或保留盗窃财物),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也因尿液检测呈阳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苏海拉认罪。
案情显示,21岁的女商家在位于永平的商店里发现有两双名牌拖鞋被偷,根据闭路电视显示,在拖鞋被偷之前,共有3名男子进入店内。
女商家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即扣留嫌犯进行调查。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被告代表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
法官苏海拉判处被告收藏赃物,罚款3000令吉,而吸毒罪则判罚2000令吉。
由于被告无法缴付罚金,因此带往居銮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