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4日讯)3名男子因偷一家座落在万福路一带的酒店的两尊大炮而各被判监禁6个月。
此案被告分别是34岁的陈某、36岁的旺奥斯曼和28岁的希尔顿,他们被控于2024年6月5日,约凌晨2时25分,在万福路一带的某酒店,共同偷走属于该酒店的两尊装饰大炮。
他们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0条文,并与第34条文通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该酒店执勤的保安人员听到酒店外有吵杂声而前往一探究竟。
调查发现在酒店外的两尊装饰铜大炮不翼而飞。之后便报警处理。
警方在逮捕他们时起获的证据包括藏在树丛里的2尊大炮和一辆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