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9名来自各种族的男子,因合伙偷走价逾10万令吉的马电讯公司电缆,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时齐齐面控!
9名被告分别为里史塔兰(26岁)、玛兹理(34岁)、莫哈末拉比(31岁)、莫哈末阿斯瓦(28岁)、潘玮龙(28岁)、莫哈末沙麦巴(32岁)、卡迪玛斯利(30岁)、阿贝尼里查(30岁)以及法罕安诺亚(25岁)(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被告们涉嫌从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5月23日凌晨时分,在甲中央县7个地点的路边,偷走隶属马电讯公司的电缆,损失达10万5600令吉。
被告们的行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盗窃),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3名被告即莫哈末阿斯瓦、潘玮龙以及莫哈末沙麦巴,于本月24日凌晨12时23分在亚罗牙也杜力路,因无法向警方出示合法身份证,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规第25(1)(n) 条文。
被告们否认所有控状,所有人皆没有代表律师。
主控此案的瓦达依斯哈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们保释,他表示,惟若法庭批准保释,则建议让每名被告以不少过一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们在求情时指出,需要承担父母、妻儿以及患病家人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
推事凯鲁妮莎最终允准被告们,在偷窃电缆案件下,以3000令吉至8000令吉保外候审;至于无法出示身份证的案件,每名被告可以2000令吉保释。
无论如何,被告卡迪玛斯利因身份及地址没有在国民登记局系统内,无法不获得保释。
此案择定8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