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两名17岁青年因涉嫌破坏一辆停放在警局外的轿车,今早被警方押解至法庭面控时承认罪行,法庭择定8月8日审核福利部(JKM)提呈的道德报告后,对两名被告宣判刑罚。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本月2日清晨6时30分,在沙登警局附近破坏一辆宝腾赛嘉轿车,导致一名18岁男子蒙受 500 令吉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 427 条文提出。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 1 至 5 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由于两人尚未成年,因此整个诉讼程序是闭门进行,此案主控官为诺拉音副检察司,至于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阿米鲁。
推事法拉阿祖拉最终择定将于8月8日,审核福利部(JKM)提呈的道德报告后,对两名被告宣判刑罚。
此案于本月2日清晨约6时30分在沙登警局发生,两名男子当时共乘一辆摩哆,他们将摩哆停在警局篱笆门后便大吵大闹,紧接着朝警局抛掷一个陶瓷花瓶便离开现场。
驻守在警卫厅的一巡伍长案发后立刻到警局外检查情况,但两人已骑乘摩哆跑远。
两名狂徒数分钟后再次折返现场,尽管驻守在警卫厅的警员曾试图截停两人,但最终仍他们逃脱,而两名狂徒随后拿起地上的石块破坏一辆停在警局外的轿车,导致后尾箱出现凹痕。
警方调查后证实两名男子是不满被警员责备骑乘摩哆时未佩戴头盔,而做出报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