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一名22岁的表弟偕3名朋友到亲戚家闹事时,涉嫌挥刀伤人和围殴,更有其中一名朋友闯入住家撕烂屋内一名女子的衣服,并触碰女子第胸部,涉及非礼行为。
据了解,该起冲突是于5月26日午夜1时30分左右,在德沙巴卡丹一间住宅发生,26岁投报者待在已故母亲的住宅时,22岁表弟带著3位朋友到来,期间表弟拿出巴冷刀对表哥作出恐吓,众人发生冲突。
据悉,尽管投报者的妻子和弟弟都尝试向前平和情况,惟投报者已被推倒在地和围殴,而弟弟也被纳温挥起巴冷刀致伤。与此同时,在屋里待著的女性亲人,被其中一名嫌犯扯烂衣服和抓伤女子右肩。
涉案的4名嫌犯全数落网,今天被押往怡保地庭大厦,在3个推事庭面对4项控状。4名被告分别是22岁纳温、22岁慕斯拉菲、21岁慕哈末亚西尔和25岁大卫,后2者是兄弟关系。
4人共同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罪;其中3人共同面对另一项蓄意伤人罪,而纳温单独面对1项持武器伤人罪,以及1项刑事恐吓罪,至于慕斯拉菲则单独面对一项非礼罪。
依据4人共同面对的控状,4人于今年5月26日午夜1时30分,在德沙巴卡丹一间民宅,蓄意自伤一名26岁男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4人皆不认罪,第3推事庭的推事法拉纳比哈定夺每位被告保释金800令吉,附加条件勿干扰此案受害者,每个月必须前往警局报到一次。
依据3名被告,即大卫、慕哈末亚西尔、慕斯拉菲,共同面对的控状,3人于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蓄意致伤一名21岁男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3人皆不认罪,第3推事庭的推事法拉纳比哈定夺每位被告保释金500令吉,附加条件相同。
负责这2项控状的主控官为莫卡纳拉,而辩方律师为哈巴占星。案件定于6月14日过堂。
另一方面,22岁纳温在第二推事庭面对2项控状。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使用可以致死的危险武器,即一把巴冷刀,导致21岁的男子蒙受伤势,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是,纳温被控于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对26岁男子作出刑事恐吓,即放言将会放火烧该名男子和住家,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纳温对2项控状不认罪;负责此控状的副检察司王瑞芬向推事庭要求保释金定于每项控状5000令吉。
至于代表纳温的律师纳丹指出,基于被告是洗车工人,月收入只有1000令吉,目前仍与父母同住,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2项控状一共2500令吉。
承审此案推事普妮达最终定夺2项控状合计3000令吉保释金。案件定于7月16日过堂。
此外,另一名22岁慕斯拉菲也在第一推事庭单独面对一项控状。依据控状,被告于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对一名18岁的女子,作出非礼行为,即挤压和触碰受害者的胸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慕斯拉菲不认罪;副检察司阿琪拉向法庭要求保释金定于7000令吉,惟律师纳丹表示,被告涉及其他控状,将会同意附加条件,希望保释金定于3000令吉左右。
推事阿兹林允准慕斯拉菲以32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不能接近此案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