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霹雳残疾人士协会前任主席卡玛鲁扎曼俯首认罪在任职期间非法挪用该协会49万2474令吉公款,被判监禁1天以及罚款8万,若不能缴付罚款,则以8个月监禁取代。
同时,属于卡玛鲁扎曼的4个银行户头存款以及持有现金,全数遭反贪会充公,数额达至6万1103令吉。
较早时,卡玛鲁扎曼今天被反贪会官员带往怡保反贪污法庭面对3项控状。
依据第一控状,被告被控于作为时任的霹雳残疾人士协会主席,被赋予责任管理协会售卖2块地段后获取的54万令吉公款。然而,被告于2019年12月,在怡保昆仑喇叭某间银行,将该笔公款中的41万3974令吉,转账至其5个私人银行户头。
第二控状显示,被告于2019年11月8日,在相同地点,挪用相同公款,将3万令吉转账至属于被告继女注册的商业户头。
至于第三控状则是,被告于2020年1月1日,在相同地点挪用相同公款,将4万8500令吉转账至相同继女的另一个商业银行户头。
被告面对的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被告俯首认罪,没有代表律师。
承审此案的法官拿督依布拉欣最终判决被告以各罪状监禁一天,同步执行;同时,依据第一控状,被告被罚4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4个月取代,而第二和第三控状,各罚款2万令吉,否则各以监禁2个月取代。
法官也宣判,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0(1)(a)条文下,大马政府充公被告现金1万1200令吉,以及4个银行户头存款和截至5月30日的利息,分别是2万0464令吉78仙、1万5803令吉65仙、1万0578令吉67仙以及3055令吉90仙。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占和副检察司玛兹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