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29岁华裔女商人被控拥有102件“情趣玩具”,被告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莎拉潘(译音)被控于2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Persiaran Bayan Indah购物中心一个店铺内,拥有102件“情趣玩具”,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
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网媒《MalaysiaGazette》报导,被告今日前往浮罗山背推事庭面控,在聆听控状后,被告俯首认罪。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郑奕凯(译音),他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每月收入为1800令吉,必须赡养父母及两名正在上大专的弟弟,因此要求处以最低罚款。
推事谢慧婷(译音)经过考量后,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为玛哈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