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坎21日讯)不法渔民在海上企图以筌笼进行非法捕鱼,并以旗帜及塑料瓶作为筌笼的位置记号,惟最终被海事执法人员揭发,61套筌笼被充公。
霹雳州海事执法机构局长莫哈末苏克里发文告指出,执法人员是于周日及周一,分别在金龟岛西南部1.8海哩及班台西部1.6海哩的霹雳州水域,发现上述筌笼。
他表示,执法人员展开巡逻时,在上述水域发现木枝上绑著的红色旗帜及塑料瓶,于是趋前检查后发现,水面上漂浮的旗帜竟是不法分子装置筌笼的位置记号。
他披露,执法人员一共充公61套筌笼,估计价值约4000令吉。
他说,筌笼拥有者将可在《1985年渔业法令》第11(3)(c)条文(以非法方式捕鱼)下被提控。
“一旦罪成,有关人士将被判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沿海民众向当局举报任何在海上的违法行为,并致电马来西亚紧急反应服务(999)或霹雳海事行动中心(05-6838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