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劳18日讯)一名保安人员早前在一家银行提款机涉嫌盗窃2190令吉被逮捕后,于昨早被控上瓜拉庇劳推事庭认罪,被判处5个月监禁。
根据控状指出,56岁被告阿兹尼阿都哈芝,于3月31日下午2时53分位于瓜拉庇劳市区的一家银行盗窃2190令吉,而那笔钱正属于该区一间连锁商店的现金。
事发当时,有关连锁商店的一名20岁女员工,正在银行进行交易,将公司的日常销售现金通过现金存款存入公司帐号,但事后核对该公司的银行帐户,竟发现原本2340令吉的存款,只剩下150令吉入帐,令女员工感到奇怪。
接著,受害者向银行求助,通过闭路电视发现,被告身穿紫色衬衫及黑色裤子盗窃属于该公司的现金,而这些现金在事发时存入被告的帐户,作为日常开销。
因此,该指控已依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入室盗窃),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长达10年监禁兼罚款。
由于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于是他向法庭要求减轻刑罚,原因是自己年事已高及第一次犯罪。
“我还得照顾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及一个孩子。”
“如果我没有工作,就没有其他人可以照顾他们了。”
然而,副检察官凯鲁尼萨则要求判决应与犯罪相称,因为被告的行为导致连锁商店公司的员工面临失信指控,而即将被解雇,而被告身为保安人员,应该树立良好榜样,毕竟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