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7日讯)中年泰籍男子涉嫌改装轿车油箱,走私252公升RON95津贴汽油至泰国案件,被告又再改口认罪,被太平地庭判罚款1万令吉,同时,用以走私的丰田佳美轿车和津贴汽油也被充公。
被告于今年2月21日被提控上庭时,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惟在3月25日过堂时,最初保持认罪立场,但与律师讨论后,改口不认罪。
不过,被告诺潘阿都罗(51岁),泰籍穆斯林,昨日在法庭上再度翻转立场,改口承认有罪。
霹雳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今日发文告指出,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17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霹雳宜力高乌武吉布拉必的关卡,被内贸局执法人员,发现将超过规定数量的252公升汽油,装进一辆丰田佳美轿车的油箱,以便透过陆路运往泰国。
他说,被告因而抵触2011供应管制条规第3(1)条文(禁止出口),并被提控上法庭。
根据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卡玛鲁丁补充,被告今日承认有罪后,被地庭判罚款1万令吉,此外,案件中用以走私的轿车和津贴汽油也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