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 一间投资公司前董事与妻子,因非法收取逾6万令吉定金,今日双双在爱极乐地庭面控,惟俩人皆不认罪。
案件的被告分别为现年58岁的男被告苏查依,与50岁的女被告卡门蒂,俩人共面对一项非法收取定金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们于2020年1月22日,在马六甲武吉波浪柏迈花园一间公司内,与一名仍在潜逃的嫌犯在没有持有合法执照下,向一名57岁的男受害者收取总数6万8385令吉的定金。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37(2)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高达10年的监禁,或不超过50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们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据了解,2名被告们在吉打双溪大年及槟城北海地庭,也面对相同条文的控状。
主控官诺莎兹婉妮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2名被告各以1万2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们的代表律师S丹尼尔表示,2名被告为夫妻关系,目前并没有工作,还需承担3名孩子和一名瘫痪母亲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庭减轻保释金。
法官罗哈杜阿玛最终允准被告们各别以8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们必须每月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还有案件审讯结束为止不得骚扰证人。
上述案件择定6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