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5日讯)一名巫裔小贩被控于车上三度强奸12岁女童,惟被告在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23岁的被告莫哈末阿里菲斯今日在麻坡法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三项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3月13日晚上8时30分,在东姑本达哈拉阿兹曼花园,于车内对一名年仅12岁9个月大的女童伸出狼爪。
根据第二项与第三项指控,被告再次于3月27日晚上9时30分,以及4月1日凌晨1时30分,在住家附近,于车内再次对女童做出相同的行为。
上述三项指控皆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20年和鞭笞。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丹尼尔负责检控,而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庭上谕令被告委任律师以于明日申请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