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6日讯)一名63岁前德士司机涉嫌在去年12月与亲人度假时,肢体性侵继孙女,今日被提控上安顺地庭,惟被告否认有罪,案定5月28日过堂。
被告为莫哈末峇克里,他在聆听控状后,在法官英丹努鲁面前表示理解控状内容,但对所控不认罪和要求审讯。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24日,上午8时左右,在安顺的一所旅游中心房内,抚摸11岁女童的胸部及从后拥抱女童,进行肢体侵性,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根据该条文,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并可施加鞭刑。
庭上,主控官里桑副检察司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在结案前不可骚扰受害者。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裘德佩雷则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被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及痛风等多种疾病,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此外,尚须定期携带妻子前往医院接受癌症治疗。
他说,被告已经退休,没有收入来源,只能依靠身为退休公务员的妻子,以每月的退休金度日。
法官英丹努鲁经过考量,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谕令被告不准骚扰受害者,每个月必须向邻近警察局报到一次。
法官也定此案5月28日过堂。
另一方面,在同一个法庭,一名居住在下霹雳双溪马尼的男子莫哈末阿里(59岁)被控肢体性侵一名6岁女童。
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10月21日,下午3时30分,在下霹雳一间房屋内,抚摸一名6岁11个月女童的大腿内侧,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案件经过审核,法官英丹努鲁今日宣判被告罪名成立,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