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3日讯)六旬老翁在便利商店内盗窃10罐沙丁鱼、4罐漱口水以及2瓶饮料,当场遭人赃并获,被判入狱一个月。
64岁的被告嘉玛鲁丁昨日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他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18日,下午1时15分左右,在峇株巴辖巴力拉惹一家便利商店内偷窃物品,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
被告在行窃后,遭便利店员工逮个正著,被告在人赃并获的情况下承认偷窃,员工向警方投报。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法拉瓦达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全国律师援助基金会(YBGK)的卡玛鲁。
代表律师卡玛在陈情时表示,被告尚需要抚养年幼的孩子,因此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发落。
承审推事苏海拉裁定,被告入狱一个月,以示惩戒,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