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涉嫌在油站掠夺一名六旬华裔老妇的手提袋,导致老妇遭拖曳80公尺远并身受重伤,33岁的涉案者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
惟法庭较后择定此案于本月22日下判,同时不允准被告保释。
被告伊兹哈被控于今年3月19日约中午12时30分,在玛琳路一间油站,结伙打抢62岁的华裔老妇,导致受害者蒙受1500令吉的损失。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
根据案情,六旬受害者是在加油站准备上车时,遭到被告与仍在潜逃的2名犯案者结伙打劫。
犯案者从一辆四轮驱动的窗口,抢走老妇的手提袋,并导致老妇遭拖曳80公尺之外的大路路口。
案件导致受害者头部、手部以及身体多处受重伤,受害者甚至必须进行2次手术。
承审案件的地庭法官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另择日期宣读判决,同时不批准被告保外候审。
上述案件由诺莎兹婉妮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