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古晋华裔男子无法出示身份证,因而被罚款500令吉或以监禁2星期取代。
47岁曾姓男子被控于2019年3月5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在某咖啡店未能应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证,抵触了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n)条文。
据了解,此案始于2019年2月20日凌晨2时56分左右,当时一名女子在房内休息时,听到狗吠声后前往外面查看。
接近门时,她听到自家轿车的引擎声,随后发现一名男子正驾驶她的轿车离开。随后,她立即报警。
警方获报后,于同年年3月5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在新生村某咖啡店进行关于被盗轿车案的调查时,要求被告出示大马卡,但被告未能出示。
警方在进一步检查轿车时发现,车辆已被被告的同伙驾走,至今仍未找到有关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