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9日讯)疑涉及把个人银行户头及提款卡卖给诈骗集团作为欺诈用途,16人落警网,当中2人为一家银行人员。
雪兰莪总警长拿督胡欣奥玛在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年龄介于20岁至30余岁的被捕者,是于3月20日至22日期间,在警方于鹅唛多个地区展开突击行动时落网。
他说,15名落网者是本地人,当中包括4名女子;另一名落网者则是尼日利亚女子。
“根据调查显示,落网者当中,包括银行卡‘收集人’、寻找卡驴的‘跑腿’以及该集团与当地银行官员之间的中间人。”
他披露,警方在展开逮捕行动后,起获31部手机、30张多家银行提款卡、一台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文件。
胡欣奥玛表示,其中一名落网的当地人相信是集团首脑,其拥有涉及《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犯罪记录。
他进一步透露,有关集团相信已经活跃了6个月,同时,也给予愿意出售银行户头及提款卡的“钱驴”介于500令吉至1500令吉的“一次性”报酬。
他称,集团在成功向钱驴购买银行户头及提款卡后,在全国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更高的金额。
另一方面,胡欣奥玛表示,2名落网的银行人员,是担任银行移动存款专家(Mobile Deposit Specialist,MDS),且涉及其中主要是为了可以达到绩效(KPI)目标。
他说,他们在没有进行彻底审查的情况下就接受个人的银行户头注册。根据警方调查发现,这2名银行人员已经允准开设了近40个银行户头。
他披露,警方在行动中也揭发其中的5个银行户头,在过去2月至3月期间,涉及了15宗网络诈骗案,骗取了高达230万令吉
“无论如何,警方将传召相关的银行户头持有人协助调查此案。”
胡欣奥玛称,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120B条文(诈骗)展开进一步调查。
他提醒民众,不要轻信该集团在社交媒体以出租及移交银行户头和提款卡可获高报酬的宣传手法所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