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5日讯)中年泰籍男子涉嫌透过改装轿车油箱,装载250公升津贴汽油走私至泰国,周一被提控上太平地庭,被告最初认罪不讳,但与律师讨论后,改口不认罪。
被告为诺潘阿都罗(51岁),是名泰籍穆斯林,已婚。他在聆听控状后,在地庭法官莎莉法面前,表示理解控状内容和承认有罪。
不过,在被告承认有罪后,其代表律师卡鲁纳拉登向法官表示当事人可能对控状不太理解,要求法庭暂时休庭,以便与被告讨论。
法官批准律师的请求,而被告在与律师讨论后,改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法官将此案订4月29日开审。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17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霹雳宜力高乌武吉布拉必的关卡,被发现将超过规定数量的250公升汽油,装进一辆丰田佳美轿车的油箱,以便透过陆路运往泰国。
因此,被告抵触2011供应管制条规第3(1)条文(禁止出口),并可在同条规第5(a)条文下被判罪。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是泰国人,来自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的主控官哈斯尤坦蒂,不献议被告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