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4日讯)大马伊斯兰消费者协会的前吉兰丹领袖,被控在今年1月6日对一男子刑事威胁及伤害罪,皆不认罪!
现年56岁的被告拿督莫哈末法里德今被带上哥打峇鲁推事庭,在聆听通译员宣读其2项指控后,在推事阿末沙菲克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指控,被告被指持刀威胁要杀死一名40岁男子,故构成刑事威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7年监、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第二项指控,被告被指故意伤害同一男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可判最高监禁一年或最高罚款 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早前报导,这两起案件均于1月6日晚上10点,在Kampung Langgar附近的 Dusun Muda椰浆饭食肆犯下上述2项刑事罪。
该案控方由副检察官莫哈末艾曼负责,被告则由阿扎希苏莱尼和阿兹占两名律师代表负责辩护。
较早前,莫哈末艾曼向推事建议以1万令吉作为保释金,附加条件是被告不得打扰受害人和控方证人。
不过,辩方律师却以被告现年56 岁,考虑到其有4个孩子,而向推事庭申请最低数额作为保释金。
“同时,被告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肺部虚弱等,需要定期到 医院接受检查。”
最终,法院允许被告以 5000 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释,禁止结案前骚扰受害者,并择定5月1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