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1日讯)多次触摸11岁女童的私密部位,一名合约工人今天被控猥亵罪,但被告否认有罪,案件定在4月25日过堂。
被告纳棱迪然(34岁)被控于2024年3月10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安顺3英哩半一间住家,触摸一名11岁女童的胸部、腹部及私处。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安顺地庭通译员以泰米尔语宣读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但否认有罪。
法官英丹努鲁法丽娜聆听副检察司及被告代表律师提出的建议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每月前往警局签到及不可骚扰受害者,作为保释条件。
此案是由力山古玛副检察司负责检控,被告的代律师则是国家法援基金律师古玛里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