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帛16日讯)少女不听训斥,喜欢到他人家里溜跶,再加上向外婆讨50令吉的开学前援助金,因而激怒了外婆并遭虐打。是名外婆在加帛法庭被控两项虐待儿童的罪控,认罪后被判坐牢6个月、守行3年,以及须履行社会服务令长达100个小时。
此案被告为54岁的瑟丽曼毕隆,此案受害者的监护人,也是受害者的外婆。
她被控于今年1月27日晚上8时30分及8时35分,在桑县一住家两次虐打14岁的少女。
被告此举被控两项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的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原告于当天晚上9时30分在桑县的健康诊所为一名14岁的少女治疗,发现少女身上多处有伤痕,于是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调查显示,被告当天晚上8时30分在桑县一住家厨房处掌掴少女的右脸颊,拳打其右胸口和拉扯其头发。当晚8时35分时,被告在该住家房间内掌掴少女的右脸颊、划伤她颈部右下方和左前额,并掐少女的脖子直到她晕倒。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两项罪控各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之。被告没有缴付罚金,因此须坐牢6个月替代之。
另外,法庭也谕令被告须守行3年,并须交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另外被告还需履行社会服务令长达100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