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早前被指因发生口角而殴打邻居,还反要索赔30万令吉的男子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明,自己非蓄意伤人而是失手推到对方导致受伤,并强调未没有要纠众殴打老妇。
事主张洺睿今日与妻子冯爱晶在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陪同下,召开记者会现身说法指,他因林女士准备拿铁罐砸他,而失手推倒林女士导致后者头部受伤。
他强调,自己没有叫朋友上门殴打林女士,而是因为林女士女儿带著男友持械砸其住家大门,他才向保安及附近的亲戚求助到场帮忙。
早前,一名62岁的林姓妇女日前在国民团结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王松富的协助下,召开记者会声称其遭邻居殴打,还拉扯头发推头撞墙,甚至称对方“恶人先告状”和索赔30万令吉。
承认失手伤人已受罚
而事主张洺睿今日在记者会则有不同的说法,他表示,事发时,因遭林女士一边咒骂,一边丢鞋子,甚至还拿铁罐试图攻击他的头部,自己出于自我防卫,才失手推倒林女士,造成她头部撞道门把受伤,而非所说他抓著林女士的头部撞墙壁。
“虽然我当时很气愤,不过我再也没动手。接著她的孙子将她带进屋内,还跟我道歉。最后妻子也带我进屋内,同时报警处理。”
他指出,警方抵达后,林女士女儿及其男友趁警方进入他的房子时,硬闯家中欲对他动手,而他的妻女反应不及,被对方殴打受伤。
他表示,他事后确有发律师信给林女士一家,索赔损坏家门及精神损失费,不过数额非其所述的30万令吉,而是10万令吉。
他直言,自卫错手推倒林女士的行为确实有错,但他并没有打算逃避责任,而是面对自己的错误,并接受法律制裁。
“因此他已于1月30日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时,当庭认罪和被判罚款700令吉;但对方和女儿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后否认有罪,但后续发展则不得而知。”
但他表示,林女士一家这两个月的行径,让他及家人承受许多压力及折磨, 10岁的女儿更是每日在家战战兢兢,进出家门总是不自主的发抖,而身为父母的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搬家并非一朝一夕能做到。
另外,他认为,国民团结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王松富不应草率地听信林女士一家的片面之词,而他们也将配合警方的调查行动,即便需要上庭面控。
他强调,对于不实言论及污蔑,他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