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6日讯)“华裔少女被父亲强奸暴打案”,被告涉及的强奸罪行原定今日过堂,但因技术上问题,以致被告今早没有如期被押往芙蓉法庭,因此芙蓉地庭将案件展至3月15日再度过堂。
被告于昨日因暴打罪行,在瓜拉庇劳地庭被判监禁5年,随后被安排进入日叻务监狱。
惟根据监狱程序,任何欲外出的囚犯,必须向法庭申请庭令才能够把囚犯带离监狱。
因此于昨午被送往日叻务监狱的被告,鉴于技术上问题及程序方面的限制,以致监狱来不及办理囚犯外出申请,因此,今早无法如期把囚犯押往芙蓉法庭。
主控官巴姬丝副检察司向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表示,被告昨日在瓜拉庇劳法庭被判后,获送往日叻务监狱,因此,今日无法如期出庭。
无论如何,被告代表律师罗丝莱艾向要求把过堂日期安排在近期。
法官拿汀苏丽达较后把案件展至3月15日再度过堂。
47岁的被告在芙蓉地庭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下午时间,在林茂高岛甘榜肯冬峇鲁,强奸仅有16岁的亲生女儿,但依据法律不允许两人结为夫妻,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不少过10鞭。
根据较早前报导,林茂警方是于1月24日,凌晨12时15分接获一名华裔男子投报,指一少女遭到殴打,因此派警员赶往现场视察。
警方赶抵现场后,发现这名16岁8个月大的少女伤痕累累,且头破血流,了解后发现女子遭父亲拳打脚踢,还以椅子、衣篮及熨衣板致伤,导致少女腹部、手部、肩膀及头部受伤,头部缝12针。
嫌犯在住家门前当场被捕,当时处于醉酒状态。
嫌犯现年47岁,是一名罗里司机,曾犯下暴力、强奸和吸毒等罪行,拥有8项前科,在10年前曾殴打并错手致死另一女儿,在数年前才刚服刑届满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