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一名27岁的弟弟连同另外2名伙伴涉嫌勒索自己的亲身姐姐300万令吉,结果在今日被控上法庭,惟都不认罪。
3名男子分别是27岁的迪维安、32岁的库马尔和31岁的卡维瑟兰,他们被控于2月17日晚上10时21分,在蒲种一间公寓,向迪维安的姐姐贾拉克什米,勒索300万令吉。
3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84条文下被控,并于第34条文下同读,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任何两种刑罚。
副检察官茜蒂玛丽亚安建议,每位被告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担保。
代表迪维安和库马尔的律师古尔穆克要求低额保释,因为他的委托人要负担家庭生计,代表卡维瑟兰的律师雷文也因他的当事人有健康问题而要求最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法拉阿祖拉随后批准,每名被告处以2300令吉保释金与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定于5月15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