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一名父亲涉嫌挥巴冷刀恐吓恫言杀害妻孩及强奸未成年女儿成孕,今日在法庭面对6项控状!
38岁的被告在庭上否认所有罪状,法官阿扎拉妮基于被告与受害者们的关系,不允准被告保释。
被告被控强奸及性侵15岁的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以及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此外,被告被控涉嫌向36岁的妻子挥舞巴冷刀,导致受害者左臂受伤。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同读。
被告也涉嫌拿著巴冷刀恐吓妻子和2名年龄分别为16岁及18岁的孩子,同时要挟女儿绑著儿子,若不服从就会杀死女儿的胎儿。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上述案件皆是于去年6月至10月间,在榴梿洞葛甘榜江沙的一间住家发生。
拉昔达副检察司不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保释,因被告此前已骚扰案件证人,同时与受害者们也是家人关系。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也没有提出任何理由求情。
此案择定3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