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讯)警官被控撞死中五生案件今日过堂,基于控方尚未获得齐全的文件,而向法庭申请过堂展期,法庭批准控方的申请,并择定3月21日再度过堂。
上述案件今日在怡保推事庭过堂,控方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向法庭提出,由于控方尚未获得此案相关文件,以致文件不齐全。
他指出,控方仍需要时间准备相关文件,以便此案转移高庭审讯,因此要求展期过堂。
在被告辩护律师团没有作出反对下,推事普妮达批准控方的申请,随后将案件定在3月21日再度过堂。
被告莫哈末纳兹里,作为吉打州刑事罪案调查组重案组警官,被控于2023年12月15日中午12时5分至12时40分,在靠近佳迪国中佳迪花园一路处,杀害莫哈末扎哈里菲死亡(17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最少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没有判死刑,则面对不少于12下鞭笞。
出席今日过堂的人士,包括控方副检察司赛夫阿克玛及杰达佐拉星;而被告辩护律师团有黎协龙及林志超(译音)律师。
同时,死者的家属也委任拿督万阿兹米尔及拿督占里依德鲁斯,为旁听律师。
较早前,被告于上午约8时20分抵达法庭,被告穿黑色连帽的外套,同时也戴上口罩,将自己包得紧实,以避开媒体,随后在9时被警员押进法庭。
今日过堂耗时约15分钟便结束,被告在9时40分在2辆警车的押送下,离开法庭大厦。
此外,死者的哥哥扎鲁菲特里(30岁)及叔叔阿都拉萨(49岁)今早也出现在法庭,他们在离开法庭后,便前往死者的坟墓进行祈祷和汇报法庭案。
被死者家属委任的旁听律师万阿兹米尔在休庭向媒体说,控方提及的相关重要文件,必须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完成,相关文件包括所有证供、化验报告及视频。
“在进行举证前,控方将会移交文件副本予辩护律师团,除此,旁听律师也会要求一份相关文件。”
根据报道,死者莫哈末扎哈里菲于2023年12月15日中午放学后骑摩哆离开学校,在佳迪花园第一路被一辆轿车撞倒,伤重不治,警方事后逮捕一名44岁隶属吉打警察总部的警官助查。
死者就读美露佳迪学校,该事件发生后,经由网络流传发酵,许多网民要求警方查出真相,以还死者和家属公道。
根据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法医为死者进行解剖后的报告显示,证实死者的胸部及腹部伤势是交通事故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