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6日讯)男子疑遭警察粗暴对待送院2天不治案,吉打州总警长拿督菲索表示,警方将猝死案转为谋杀和导致死亡角度展开调查,目前已传召13人录口供,其中6人为警察。
“6名被传召的警察,包括1名高级警官及5名警员,其他5人则是来自民众的证人。”
菲索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当警方接获死者去世的投报后,最初把此案列为猝死案,不过根据初步解剖结果,死者是因头部受到钝器外伤而死亡,他已下令根据刑法典第304条和第302条重新调查。
他说,在接获苏丹后峇希雅医院太平间的解剖报告后,他立即下令将案件重新分类,并由吉打州警察总部接手展开调查 ,以避免出现偏见。
“我们正在从所有可能的角度进行调查,包括是否有过度使用武力等因素。”
他强调,警方将进行彻底、公正的调查,不会有任何掩盖,即使是涉及警员,也绝不会包庇任何人 。
他相信,有关调查报告将在近期内完成,警方将待调查报告完成后,再决定此案援引哪一项条文。
他表示,浮罗交怡警方肃毒组于今年1月29日逮捕一名可疑的本地男子(31岁),在逮捕过程中,男子企图逃跑而发生争执。
他说,警方检查该名男子后,发现其身上有疑是重量约0.21克的海洛英,因此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
他指出,男子之后被带回浮罗交怡警局,其尿液检验对冰毒呈阳性反应,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2年监禁。
“经警方调查,男子拥有3项刑事犯罪记录及4项涉毒记录。”
该名男子右眉毛、左脖子、右耳、右手和右膝盖都有伤口,而进行逮捕的警官和3名警员的身体部位也受轻伤。
菲索表示,由于男子有伤在身,警方于当晚8时带他到浮罗交怡卫生诊所治疗时,他在诊所倒地昏迷不省人事,之后被送往苏丹后玛丽哈医院急诊部红区病房。
他说,警方于2月1日中午12时40分被告知男子已去世,其遗体于2月2日在亚罗士打苏丹后医院太平间进行解剖,初步报告指死因是“头部受到钝器外伤”,警方因此对此展开调查,以调查致死的原因。
他促请民众勿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调查工作。
日前社交媒体广传一段视频,约7名肃毒组警员,于1月29日在浮罗交怡一家加油站,逮捕一名男子,在制伏该名男子的过程中,其中一名警员踢了男子的背部,接著拷上手铐。
视频显示,男子与警员争执持续了几分钟,男子的头部和身体其他部位受重伤,被送医院治疗,数日后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