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3名朋友合伙贩卖82公斤的冰毒被捕,今日被控上法庭。
3名被告即莫哈末阿米鲁(31岁)、莫哈末纳兹里(27岁)和玛哈迪(25岁),被控在1月24日傍晚6时45分,在麻坡峇株巴辖路双溪峇浪达拉的一间住家贩卖82公斤866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死刑或终生监禁及鞭笞最少15下。
3名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法汀表示明白控状,由于此案超出推事庭管辖范围,因此没有认罪环节及记录
主控官为莫哈末阿立夫,被告皆没有代表律师。
法庭将此案定于4月21日过堂,3名被告不获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