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6名本地女子因被发现在公共场合拥有色情影片,今早被提控上庭,其中4人当庭认罪后被判罚款,另外2人则获准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6名被告分别是费利西亚(大学生,21岁)、诺法迪哈(会计师,30岁)、诺拉比拉(22岁)、阿米拉娜塔莎(导游,26岁)、诺阿丽雅(大学生,22岁)和法拉阿迪拉 (营销主管,36岁),她们被指在旺莎玛珠警区总部接受警方调查时,被发现手机内藏有色情影片,触犯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拥有猥琐物品)。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其中4名被告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并被法官判刑,包括诺拉比拉和阿米拉娜塔莎被判处3000令吉罚款,法拉阿迪拉被罚款2500令吉,至于诺阿丽雅则被罚款4800令吉。
另外2名被告则否认有罪,获法庭批准以2000令吉和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将在3月12日与26日过堂。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苏海里昨日在记者会上揭露,警方针对一本地男子在Telegram社媒出售20多名女子的性爱视频事件展开调查,并已进行2次逮捕行动。
警方在行动中逮捕6名年龄介于21至36岁,涉及卖淫活动的女子归案,调查发现这些女子都是自愿拍摄性爱视频并公开在社交媒体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