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一巴基斯坦无业男子于2周前在沙登火车站行人桥抢劫和强奸一本地女子,今在八打灵再也地方法庭面控时承认2项罪行。
现年23岁的莫哈末慕达萨在法官莎丽扎瓦诺面前,聆听通译员以巴基斯坦方言宣读控状后,即表示清楚指控内容并当场认罪。
不过,法院择定2月26日才进行案件审讯和宣判刑罚。
根据控状,该巴基斯坦籍男子被指控强奸一名29岁女子,过程中挥舞刀子,导致受害者陷入恐惧、死亡或受伤的创伤中。
根据第二控状,被告于今年1月14日午夜12时45分,同样在沙登火车站天桥上使用同一武器抢劫受害者的iPhone SE型手机和80令吉现金。
同时,被告也被指控与同乡,即现年29岁的莫哈末瓦卡斯,使用刀子向一20岁女子合伙抢劫,共夺走受害者三星A03和iPhone 11两部手机。
据调查,两名嫌犯是于去年12 月30日晚上11 时15分,在同一地点犯下上述罪行。
莫哈末慕达萨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然而,其同伙莫哈末瓦卡斯却在聆听控状后哭泣,除了表示不认罪还要求进行审讯。
在诉讼过程中,副检察司阿尼斯哈基玛建议法院为第一被告莫哈末慕达萨设定一较短时限宣判刑罚,且不建议2名被告获得保释。
法官莎丽扎随即择定2月26日过堂,并对2明没有委任辩护律师的被告作出判决刑罚。
据媒体早前报道,警方于去年2月14日晚上8时30分,在斯里肯邦安沙登柏兰岭(Taman Serdang Perdana)公寓的人行道上逮捕两名男子。
沙登警区主任安巴拉甘助理总监披露,事发时,受害者当时准备通过达岗路(Jalan Dagang) 步行返回新街场(Sungai Besi)的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