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19日讯)东甲警方成功捣破走私烟酒及制造假酒集团,起获总值123万令吉走私烟酒和制作器材等,同时逮捕两名外籍人士助查,警方相信该不法集团是由外籍人士操纵。
警方是周三(17日)晚上约11时30分,与峇吉里警察普通行动部队第6营执法组联合展开“取缔违禁品行动”(Ops Kontraban),突击巴也马工业园(Taman Industri Payamas)巴也马路一个仓库,捣破上述走私烟酒集团。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今日发布文告透露,警方在行动中,当场逮捕两名年龄分别29岁及22岁的外籍男子,相信他们涉及贩卖逃税烟酒及制造假酒的活动。
他进一步透露,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大量各品牌走私烟酒、装有疑是酒精并有水龙头的大桶、88个空瓶、一卷关税局的认证贴纸及一辆客货车,上述起货物品总值达123万5令吉90仙。
“警方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76条文(非法贩卖烈酒),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无法出示合法入境文件)调查此案。”
罗斯兰表示,在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低于走私物品价格的10倍或10万令吉,以及不超过走私物品价格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最少6个月,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76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下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一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同时可被鞭笞不超过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