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昔加末警区总部一名女警员被控2年前在失信案中收取2万令吉贿金,惟她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35岁乌莎南蒂妮是一名曹长,在昔加末警区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任职。她被控于2022年8月28日下午约4时50分,在其办公室内收取一名男子贿金。
据知,该贿金是作为不逮捕该名男子的妻子,因为她违反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而遭商业调查局调查。
被告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长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茜蒂诺莱达批准育有2名孩子的被告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和每个月到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法庭定于3月24日案件重新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林伟强,被告代表律师是瑟万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