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针对中学生不愿跟随逃课遭同学殴打的霸凌案件今日在社媒疯传并引起热议,教育部表示,已经采取立即行动处理。并坚称该部将不会对属下所有的教育机构中发生的霸凌行为妥协。
该案件收到社会广泛关注,而调查也正在进行中,以确保能尽快解决。
教育部表示,该部已援引2023年第12号教育部通令(SPI),即教育部属下教育机构霸凌不当行为管理指南措施,采取了初步的案件处理措施。
“这包括联系父母或监护人、进行透明且详细的调查、向警方的领养学校警官(PPS)报告案件,以及为所有涉及学生提供谘商服务。”
教育部是于今日透过文告,针对少年霸凌案件做出回应和处理汇报时,如此陈述,也促请校方确保对犯错的学生采取纪律处分,并记录不当行为。
“教育部不会对属下的所有教育机构中的欺凌不当行为妥协。同时,吁请公众等各造,也包括媒体在内,遵守现行法律的规定,勿公开涉及霸凌的少年身份。”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即611法令),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身份不得公开,必须受到保护。也要求社会的合作,别把霸凌的错误行为常态化。”
教育部补充,该部提供4个主要渠道,供学生、家长和社区进行霸凌投诉,分别为专线、WhatsApp、电邮( adubuli@moe.gov.my )以及该部的“公众投诉管理系统”(SISPAA)。
根据报导,一名男学生利用头盔多次重击另一名学生的脸部,起因是被打学生拒绝一起逃学。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也透过文告表示,该名15岁学生已于凌晨1时22分,被其母亲带往冼都警察总部后被捕助查。
“警方昨午5时33分,接获受害者父亲的报案,指他们的14岁儿子当天遭到同学殴打,之后便展开调查。”
“初步调查发现,这起事件是因受害者不想跟随涉嫌学生一同逃学而起。”
报导指,被受害者拒绝时,涉嫌学生疑心有不满,所以把他强行骑上摩哆,并带到彩虹柏利玛7路(Jalan Prima Pelangi 7)的路旁打伤。多次利用头盔击打受害学生的脸部和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