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2名巫裔男子涉嫌猥亵亲生女儿,于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惟2人否认有罪,法官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案件定在明年1月30日过堂。
2名被告今早被警方押往法庭,面对媒体镜头时全程低头。
首位被告为39岁的沙哈胡丁,被控于今年10月30日凌晨2时半,在新邦安拔一间酒店强奸14岁亲生女儿,触犯2017年刑事法典376(3)条文(乱伦),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8年至30年,另须施以鞭笞不少于10下。
被告否认有罪,在提出保释时,被告向推事西蒂祖莱卡指,本身与共育5名孩子的妻子已经离异,目前4名孩子正在求学,1名在襁褓中,孩子的费用都由他负担。
被告说,5名子女虽与前妻同住在巴里文打住家,但任职罗釐司机的他,用2100令吉月薪负担起所有孩子的费用。
推事西蒂祖莱卡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但条件是不可接近受害者,也不可与受害者同住一个屋檐下,直至案结为止。
另一名被告为40岁的莫哈末再迪,被控于9月22日,中午12时,在新邦安拔珍珠城一间屋子内,挤压和吮吸15岁亲生女儿的胸部,以及舔其私处,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此外,被告莫哈末再迪也被控于12月13日,下午3时,在同一地点要求女儿吮吸其下体,触犯第14(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否认有罪,并在庭上表示本身是一名主管级人物,月薪3000令吉,承担患癌母亲、妻子和两名15岁和5岁孩子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