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 3名华裔少年涉及中国籍商人7岁儿子掳绑案今日被提控,由于不谙国语,3人在听完控状后一度认罪,承审推事察觉3名被告听不懂国语,安排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3人否认有罪,获准每人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3名被告分别是18岁被告叶约纳登(译音),以及两名未成年的15岁及17岁被告,今日上午被警方押送至新山第二推事庭面控。
两名未成年被告的家长今日也出庭聆审。
根据控状,3人被控于今年12月12日,傍晚5时15分,在新山彩虹花园士南邦路,掳绑7岁男童林熙(译音),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63项条文(掳绑),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
基于其中两名被告未满18岁,在上述条文下,可被惩处包括守行、社会服务或进入感化院等。
主控官莎米拉建议法庭以每人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3名被告通过通译员求情,获推事允准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推事提醒,基于其中两名被告未足18岁,担保人必须是父母或监护人。
推事谕令,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23日过堂,除了让3名被告聘请律师,也等待社会福利局提呈两名未成年被告的道德评估报告(Laporan Akhlak)及18岁被告的社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