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4日讯)31岁男子驱车撞路障逃逸,警方鸣笛5次追逐方将其逮捕,男子今日被押至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认罪,罚款17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需以坐牢7个月取代。
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8日晚上10时,妨碍警员赛夫依仄汉伍长在峇县中江大马路7哩设置路障的执勤。
被告无视警方要求停车的指令,反之加速逃离,警方紧追且鸣笛5次被告仍不给予理会,直至被捕为止。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莫哈末峇里勘珊聆听控状后,在法官努阿斯达拉曼面前承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为茜蒂卡莉嘉凯里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则为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
检方却要求法庭依据被告所犯行为给予适当量刑,以此教训警戒其他人。辩方则要求法庭判处最低罚款。
法官努阿斯达拉曼判处被告罚款17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入狱服刑7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