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一名缅甸籍渔民因在3年前谋杀一名同乡,而企图谋杀另一名同乡,而被判监禁36年和鞭笞12下。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阿都瓦哈今天在该名被告奈山田(译音,38岁)今天对2项罪状认罪后,作出上述的判决。
依据控状,该名被告于2020年4月6日,上午11时至11时45分,在峇眼拿督县的峇眼巴里4苏蒙河旁的船上,致死米英苏(译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可判监禁最高达至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鞭。
依据第2控状,被告被控在相同时间和地点,企图谋杀汕田(译音),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和罚款。
在缅甸语翻译员念读控状后,育有1名13岁儿子的被告俯首认罪。
被告的代表律师兰吉星向法庭陈情,表示被告认罪为法庭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被告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
副检察司赛夫拉玛则表示,此案是严重罪行,希望法庭重罚。
法官最终定夺,在谋杀罪状下,被告被判监禁32年和12鞭;在企图谋杀罪状下则判决监禁4年。
基于监禁刑期同步执行,并从逮捕日2020年4月6日开始。
依据媒体早前的报导,一名缅甸籍男子因涉嫌在与友人争执期间,使用巴冷刀砍了对方后,将对方推入河里。